中國3.76億流動人口規(guī)模為何超出此前專家預期?

來源:中國經濟網—《經濟日報》

原標題:人口流動是城鄉(xiāng)發(fā)展強大力量

國家統計局近日發(fā)布的《經濟社會發(fā)展統計圖表: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超大、特大城市人口基本情況》顯示,我國人口向大城市及城市群集聚的趨勢更加明顯。在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(zhèn)化背景下,下一步該如何更好地尊重人在城市發(fā)展中的主體地位,切實提升城市發(fā)展質量,保障全體居民共享城鎮(zhèn)化發(fā)展成果,值得各地重視。為此,本報特推出“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(zhèn)化”系列評論,邀請中國城市和小城鎮(zhèn)改革發(fā)展中心研究員馮奎作相關解讀。

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,我國的城鎮(zhèn)化率達到63.89%,我國流動人口為3.76億人,10年間增長了近70%。一些城市流動人口的比例穩(wěn)定超過10%,符合社會學意義上“移民城市”的特征,深圳、東莞等城市的流動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已超過70%,深圳與上海的流動人口規(guī)模超過了1000萬人。

根據經濟學的理性人假定,選擇流動就是選擇更好的生活。改革開放之初,長三角、珠三角的農民率先“流動”起來。今天億萬人次主動選擇流動,形成一種聯結廣泛、充滿活力的發(fā)展方式,如浙江義烏市場近兩年在冊流動人口均超過150萬人,關聯著全國200萬家中小微企業(yè)、2000萬產業(yè)工人,與全國287個主要市場以及233個國家和地區(qū)有貿易往來。

對于人口流動,政策認識在不斷深化,政策取向也在不斷優(yōu)化改進。改革開放之前,流動曾經被當作“問題”而受到限制。過去40年來,我國人口流動的主體是農民流向城鎮(zhèn),這與對流動人口管理與城鎮(zhèn)化政策不斷放松密切相關。總的來說,政策層面對于流動從加強管理轉向提升服務,包容性越來越強。“七普”數據反映出人口流動已成為重要國情,應該更加深刻地認識人口流動的巨大意義,進而管好用好這一趨勢,推動人口要素更加合理配置,推動實現城鄉(xiāng)區(qū)域共同富裕。

需要針對流動人口制定更加系統的中長期規(guī)劃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關于流動人口數量規(guī)模,超過有關部門和專家學者原先的估計值,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由于各種原因,學術和政策層面對流動人口的認識有時相對不足。要系統研究流動人口與生產力布局、公共服務配置、財政稅收政策等重大問題。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科學研判,對重要的流出地、流入地進行跟蹤分析。在有關規(guī)劃上,流入地的公共服務要有一定量的“合理冗余”,以增加城市韌性;流出地要進行建設規(guī)模等方面的相應調整,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。

流動人口具有不同類型,需要抓取主要問題精準施策。人口由鄉(xiāng)到城的流動是人口流動的“大頭”,2億多在各類城鎮(zhèn)工作的農民工面臨落戶與充分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的現實問題。城市之間的人口流動涉及公共服務高效接轉與共享問題,考驗著城市治理能力。此外,人口在城市內部區(qū)域之間的流動,人口在鄉(xiāng)村之間的流動,也是值得注意的現象,有關治理與服務有待加強。

充分地釋放流動人口的活力,關鍵要更好發(fā)揮城市政府的作用。這是因為,城市是人口流動最大的獲益主體,也應是責任主體。近年來,多數城市政府認識到流動人口是城市的“寶”,千方百計希望流動人口留在這座城市。由于城市的管理權限和資源配置能力主要和戶籍人口掛鉤,有的城市流動人口數量過多,提供有關服務與保障時心有余而力不足。為使這些城市能承擔住城市政府的責任,更高一級政府應給予合理的授權與政策,促使這些城市向流動人口提供相應的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。(馮 奎 來源:經濟日報)

標簽: 中國 流動人口 規(guī)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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